天津市北辰区工业经济委员会文件
津辰工经发[2008]9号
关于转发天津市中小局《关于开展天津市
鼓励型小企业认定的通知》的通知
各镇、科技园区:
为进一步做好鼓励型小企业申报工作,现将天津市中小企业发展促进局《关于开展天津市鼓励型小企业认定的通知》(津中小企[2008]12号)(见附件一)转发给你们,请认真落实文件精神,积极组织企业申报。具体事项通知如下:
1、2007年已申报的企业不再进行申报(见附件二)
2、申报材料要求:电子文件和纸质文件(一式两份)
3、申报截止时间:2008年5月24日前
4、联系人:靳文霞 电话:26390368
附件一:《关于开展天津市鼓励型小企业认定的通知》(津中小企[2008]12号)
附件二:2007年已申报鼓励型小企业明细
附件三:鼓励型小企业认定标准
二○○八年三月十三日
主题词: 申报 鼓励型小企业 通知
北辰区工业经济委员会 2008年3月13日印发
津中小企[2008]12号.doc
鼓励型企业认定标准.doc
鼓励型企业申报明细.xls